掌上梅州讯记者获悉,兴宁市罗岗镇日前出台《罗岗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项目奖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将对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产业和电子商务产业项目实施奖补,吸引外出青年回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记者获悉,其中农业产业项目奖补最高可达30万元。
据了解,《管理办法》旨在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产业发展新机制,结合本村资源禀赋,林地上宜林则林,宜茶(油茶)则茶,宜果则果;耕地上宜稻则稻,宜薯则薯,宜蔬则蔬,通过电商服务体系实现销售自产特色农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展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破解村级发展产业项目和农产品销售难题,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管理办法》规定, 农业产业和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产业财政奖补项目重点选取优质米、红薯、油茶等农业项目和助力消费扶贫的电商为切入点。从2019年8月1日直2020年12月底,在该镇的31个村(居)开展村级产业项目财政奖补工作。优先选择2-5个村作为示范村,1-3个电商平台作为示范点,示范村和示范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力争使示范村的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示范点的电商服务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镇的村级农业产业和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项目财政奖补工作提供经验。凡是该镇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电子商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体户,投入项目资金达到一定规模或项目发展流转的土地达到规定面积(奖补项目不涉及养殖和污染环境的项目,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均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