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平于2010年3月被组织选派到该县南港镇河西村任为期两年的党总支第一书记。两年来,在县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他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牢记选派工作“六句话”要求,抓班子、理思路、谋发展。多方争取项目资金100多万元,实施了路、桥、渠、塘等基础设施建设,并 对全村18个村民小组农电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施了库区移民工程、村希望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发展村集体油茶150亩,引进注册资金4100万元的安徽仙人寨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成集旅游、度假、休闲为一体的绿色生态项目; 开通了党员远程教育网、计生专网和新农合专网、网络广播;新建了农家书屋等,使该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好评。
先后有 《检察官村官的赤子心》、《干就干群众欢迎的事》见诸皖西日报等媒体。2011年9月1日检察日报作了题为《检察院为何给供电公司送锦旗》报道,《人民网》、《新华网》等十几家媒体相继作了转发,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好评。 张同平本人 于2010、2011年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舒城县模范检察官;2012年4月 荣获六安市“优秀选派干部标兵”称号